小型漏電斷路器 DZ47LE-63 空
“水表太敏感”不該是推責擋箭牌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供水、供電、供氣等單位應當向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但現在很多小區都是小高層和高層住宅,超出城市供水水壓服務范圍,需經加壓設施完成二次供水。所以,水務集團對大部分小區采取總表制,統一供水和收費,再由物業向每一戶代收。由于多了這個中間環節,“終用戶”的含義變得很模糊,安裝更換水表的是開發商,收費的是物業,費用后到供水公司,千頭萬緒,斬不斷理還亂。
水表走得準不準,關乎家庭切身利益,因此,國家規定水表安裝前須強檢,涉事小區換水表才3個月,就出現這樣的問題,前期檢查是否到位?水表是否出現故障?如果出現故障,應該怎么處理?這些溝通和處理的工作,物業作為直接收費方,理應承擔并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