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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標準】近日,國家標準計劃《海洋能轉換裝置機械載荷測量》編制完成并征求意見,時間截止到2023年7月19日。主要起草單位為上海海事大學、哈爾濱大電機研究所、中國長江三峽集團上海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河海大學等。
目前,從潮流和波浪等中提取能量的發電方式是新型的利用海洋能發電類型,這種發電方式不需建設傳統的水電站大壩,對環境影響較小。而且,從概念上講,除了波浪能轉換裝置外,許多海洋能轉換裝置的工作方式與風機類似。
但是,海洋能轉換裝置機械載荷測量的標準或技術規范較少。因此,本標準《海洋能轉換裝置機械載荷測量》是亟需規范的事項,它的制定為我國海洋能轉換裝置的機械在和測量提供科學的方法和依據。
海洋能轉換裝置作為公用事業和社區應用的可行供電設備,機械載荷測量是論證其穩定運行的重要依據。因此,需要密切關注其機械載荷特性,并為制造商、開發人員和用戶提供海洋能轉換裝置機械載荷測量的指南。
從概念上講,除了波浪能轉換裝置外,許多海洋能轉換裝置的工作方式與風機類似。但是,海洋能轉換裝置機械載荷測量的標準或技術規范較少。因此,需要逐步協同制定詳細的標準來解決這一問題。
在海洋能轉換裝置的結構設計過程中,對載荷的全面了解和準確量化極為重要。在設計階段,利用相關標準可以對載荷進行預測。
海洋能轉換裝置(Marine Energy Converter,MEC)種類繁多,尤其是波浪能轉換裝置( Wave Energy Converter,WEC)。對于潮流能轉換裝置(Tidal Energy Converter,TEC)和其他CEC,只要具有葉輪結構的
水輪機,無論座底式還是漂浮式,其工作原理都相同。而無葉輪的其他類型的TEC 以及有葉輪的WEC尚處于開發階段。本文件旨在涵蓋所有類型的水動力MEC(包括WEC和 CEC),因此提供了所有波浪能轉換裝置和水流能轉換裝置的要求和建議。但因為具有葉輪的WEC和 CEC會涉及更多關于裝置組件的技術細節,本文件將對其提供更詳細的規定要求。
本標準總體框架共分15個部分,分別是封面、前言、引言、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符號和縮略語、概述、測試要求、測試設備、標定系數確定、數據校驗、測量數據處理、不確定度評估、報告、附錄。
本標準的制訂與頒布將統一國際與國內海洋能轉換裝置機械載荷測量的相關要求與內容,并為相關研制單位的工作使用及交流提供標準支撐,完善海洋能源領域標準體系。建議該標準作為推薦性國家標準,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貫徹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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