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網 儀表文件】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號)》。公告表示,為進一步支持科技創新,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將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以下簡稱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近年來,為促進科技發展,提升科研創新水平,科研領域推行“放管服”改革,科研經費不斷解綁,充分發揮了了財政對科技的積極推進作用。除本次發布的16號公告外,各省市紛紛出臺相應政策助力企業科技創新。如河南省科技廳近日下達了5個省重大科技專項的驗收后補助和中期撥款,并首次試行“直通車”制度,1288萬元的項目經費已第一時間撥付至項目實施單位。科研經費“直通車”減少了資金撥付的中間環節,有利于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讓科研經費更好地為科研活動服務。
對于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來說,研發經費一直是制約企業科技創新投入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國科研儀器行業,仍存在著品牌缺乏,創新能力不足等客觀缺點。想要提升中小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只有讓企業主體真實感受到提高研發投入所來帶的收益。將科技型中小企業加計扣除比例從75%提高到100%,是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下激勵企業增加研發投入的重要舉措,體現了國家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針對性支持。
科研實力與經濟實力、軍事實力一樣,是國家實力的重要組成部分。現代國家之間的競爭,科研實力的強弱是重要衡量
標準之一。據悉,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達到32.8萬家。本次《關于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公告》發布后,無疑會極大促進中小科技型企業創新活力。
通知原文如下:
關于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號
為進一步支持科技創新,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現就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以下簡稱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二、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和管理辦法按照《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的通知》(國科發政〔2017〕115號)執行。
三、科技型中小企業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徑和管理要求,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企業委托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64號)等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四、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
2022年3月23日
參考資料來源:科技部、河南省科技廳、科技日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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