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準的制定主體。標準的制定主體為國家或地方的行政主管部門。國家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標準適用于整個國家內部的溫室氣體排放活動,地方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標準僅適用于該地方管轄范圍內的溫室氣體排放活動。另外,有些企業針對自身的生產和經營制定的標準,經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援引或認可后,可以轉化為國家或者地方標準,具有法律約束力。
2.標準制定的程序和成本效益分析。標準的制定一般分為四個步驟:確定最初議程和初步標準,獲得詳盡的信息,對標準進行成本效益分析,確立最終標準。—,確定最初議程和初步標準。根據需要處理的問題,確定制定溫室氣體濃度標準、溫室氣體排放標準、監測方法標準或者能效標準。策二,獲得詳盡的信息,即掌握有關設計、 投入生產、產出以及消費全過程中有關溫室氣體排放源的信息。第三,成本效益分析,即分析比較標準制定和實施的成本和收益,堅持成本有效性原則。標準制定和實施的成本主要包括行政成本、合規成本以及間接成本。行政成本主要由承擔標準制定、行為監督和標準執行職能的公共機構負擔。合規成本主要包括:企業為了符合標準的要求而購置設備、更新廠房等的資本支出,定期維護成本,以及任何生產效率的損失。間接成本主要是指因為標準過嚴或者過松而導致的成本,如果標準過于嚴格會對新進企業構成市場準入的障礙,造成平競爭。標準制定和實施的收益主要是指標準的實施所致的溫室氣體減排所帶來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第四,經過成本效益分析后,確立最終的標準。
3.標準的實施。標準的實施是指機關確保和推動溫室氣體排放控制對象在生產和消費的全過程中遵守相關標準的要求。其中,溫室氣體濃度標準的實施主要是指國家和地方在制定溫室氣體減排目標或計劃時將溫室氣體濃度標準作為決策的科學依據和限制。溫室氣體排放標準的實施是指溫室氣體排放個體要遵守有關溫室氣體減排技術、排放量等方面的技術規范。溫室氣體監測方法標準的實施是指監測機關和企業在政府監測和企業自我監測中應當遵守有關溫室氣體監測的技術規范。能效標準的實施是指耗能產品的生產應當符合強制性能效標準的要求,并積極生產滿足自愿性能效標準的產品。
違反標準的法律責任。法律責任是標準制度得以貫徹實施的保障。由于溫室氣體濃度標準具有性,違反標準的法律責任主要針對違反溫室氣體排放標準溫室氣體監測方法標準以及強制性能效標準的行為。違反溫室氣體監測方法標準的責任主體主要包括監測機構以及負有溫室氣體自我監測和報告義務的企業。違反溫室氣體排放標準和強制性能效標準的責任主體主要是依法負有遵守標準義務的企業。監測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溫室氣體監測方法標準主要采取行政問責的方式。企業違反標準的責任形式主要有責令改正、罰款強制執行、限期治理、停業、關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