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酒廠有酒精存儲,在酒精罐中有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遇到火花后可能發生爆炸,爆炸極易導致人員傷亡。
同時,現場酒精泄漏后,會形成流淌火,滅火較為困難。酒精流入下水道后,也會生成爆炸性混合氣體,有可能發生二次爆炸,對現場處置人員有一定的危險。
摩擦、碰撞火花、靜電,違規操作等因素,容易引起火災及爆炸。
防范措施:
1. 金屬儲罐必須設可靠的防雷接地,其接地點不應少于兩處,接地點沿儲罐周長的間距不宜大于30m。
2. 對避雷裝置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并做好記錄。
3. 罐區或庫區周圍必須設置放靜電消除器,進入罐區或庫區的人員必須進行靜電放電。
4. 儲酒罐的進出酒管道要設置在罐體的底部,需要高位安裝時,在罐體內部必須將管道引到罐體底部,并保證出酒口與罐體底部平行,且距底部不大于30cm。
5. 作業時操作人員應穿著防靜電工作服,并使用防止產生火花的工具。
6. 嚴禁在易燃易爆區域動火。若確需在相應區域動火,必須嚴格審批程序,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動火區域與罐和管道全部隔離,并進行置換,經檢測符合安全要求后,再按照作業程序審核后方可作業。

危險因素:
1. 白酒勾兌、灌裝車間,以及酒精度大于或等于38度的白酒庫應安裝乙醇濃度氣體報警器。
2. 甲、乙類生產、儲存場所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或獨立的負壓機械通風設施。機械通風的空氣不應循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