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山東瀾達環保設備有限公司>>公司動態>>行業監管由“污水處理”轉向“污水收集”
城鎮污水處理率是一個重要的行業監管指標,對快速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工程建設,實現污水處理設施全面普及發揮了重要作用。統計結果顯示,2000年以來我國城鎮污水處理能力以每年不低于500×104 m3/d的規模快速增長,尤其是2001年—2009年污水處理率的年增長幅度均超過5個百分點;到2018年,75%以上的設市城市污水處理率超過90%,40%以上超過95%,部分城鎮的污水處理量甚至遠遠超過供水量,表明我國大部分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能力可以滿足居民生活污水處理需求。
污水處理率是指城鎮污水處理廠實際處理水量與城鎮生產生活排放污水量的比值,但由于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的水中摻混了地表水、地下水、山溪水、施工降水等,該比值已經難以滿足行業質量管控和效能評價的需求。通過《三年行動方案》提出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指標,以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收集的污染物總量與居民生活排放的污染物總量之比作為統計計算依據,更好地反映了城鎮污水的收集普及水平和管網的轉輸能力。統計結果表明,雖然很多設市城市的“污水處理率”處于較高水平,但“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指標多處于相對較低水平,也就是說污水處理廠雖然處理了很多“污水”,但“污染物”的處理水平并不高,“污染物”外排環境水體的問題仍普遍存在,盲目擴大污水處理規模和提高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并不一定能化解我國的水環境污染問題,城鎮污水處理行業需要由“規模增長”向“質量提升”“效益提升”轉變,全面提升城鎮污水管網的運行性能是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的核心和關鍵。
“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指標測算公式中的污水處理設施收集污染物總量,主要是通過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水量與污染物平均濃度計算的。雖然從公式的表達形式看,污水處理量越大,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就會越高,但這并不代表可以通過擴大污水處理規模,多處理污水來實現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指標的提升,因為《三年行動方案》也明確了進水BOD5<100 mg/L的污水處理廠是提質增效的核心,也是未來行業關注的重點。盲目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來提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必將引發污水處理廠進水污染物濃度偏低的問題,并非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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