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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于深度處理,為什么臭氧一定要催化?
臭氧雖然是種強氧化劑,能氧化很多種有機物。但要搞清楚一個概念:能氧化,并不等于能*氧化。將大分子有機物氧化成小分子醇、醛、有機酸等,有機物并沒有去除,甚至TOC值沒有變化。何況,臭氧并不能直接氧化生化出水中很多種有機物。大量實驗表明,臭氧的直接氧化對大部分廢水的生化出水,COD去除率僅10 – 20%。而催化后,臭氧分解產生•OH,不僅氧化能力更強,氧化有機物的種類也更多。
為什么說,催化臭氧在深度處理中應用是種新工藝?
曾有工程界人士認為,在水處理中臭氧的應用有大量的工程實踐,即指臭氧在給水中的消毒與在工業廢水中的脫色。但臭氧在深度處理中應用,與前兩者*不同。消毒,僅需破壞細胞的生理功能,不需要改變有機物分子形態;脫色,也僅需要改變分子結構中顯色基團;而深度處理要求將有機物*氧化。在投加量上,消毒僅需2 – 3 ppm;而在深度處理中需投加上百個ppm;更需要使用催化劑。
隨便說一句,給水中臭氧—活性炭工藝,活性炭主要是吸附功能并作為微生物載體;臭氧則氧化分解水源水中的腐殖酸類大分子有機物。活性炭并不是臭氧的催化劑,否則微生物功能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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