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建國
一.產品概述:
FCZ雷擊計數器動作校驗儀用于檢測避雷器計數器能否動作,避雷器計數器在運行中可能進入潮氣或水分,使內部元件銹蝕,導致記數器不能正常動作,所以《規程》規定,每年應檢查1次。現場檢查記數器動作的方法有電容器放電流支、交流法和標準沖擊電流法。研究表明,以標準沖擊電流法,將沖擊電流發生器發生的8/20μs、100A的沖擊電流波作用于動作記數器,若記數器動作正常,則說明儀器良好,否則應解體檢修。
《規程》規定,連續測試3~5次,每次應正常動作,每次時間間隔不少于30s。測試后記錄器應調到0。
二.技術參數:
1.輸出電壓:DC2000V±5%
2.間隔時間:≥30s
3.供電電源:AC200V±10% 50Hz±2%
4.沖擊電流:≥100A(8/20μs)
5.體 積:205×175×155mm
6.重 量:2.5kg
更多詳情請關注 武漢華頂電力設備有限公司
供貨方應對合同設備的設計、材料選擇、加工、制造和試驗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并在合同設備的整個制造過程中嚴格按其執行。
5.5對合同設備供貨方應采用有運行經驗證明正確的、成熟的技術;若采用供貨方過去未采用過的新技術,應征得買方的同意。
5.6供貨方從其他廠采購的設備,一切質量問題應有供貨方負責。
6.1技術服務長沙市雷擊計數器動作校驗儀*長沙市雷擊計數器動作校驗儀*
6.1.1供貨方應一名工地代表,配合買方與安裝承包商之間的工作。供貨方應指派合格的有經驗的安裝監督人員和試驗工程師,對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和現場試驗等進行技術指導。供貨方指導人員應對所有安裝工作的正確性負責,除非安裝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供貨方人員的意見執行,并且,供貨方指導人員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將此情況通知買方。
6.1.2供貨方的工地代表,應在合同范圍內全面與買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與協商,以解決合同有關的技術和工作問題。雙方的工地代表,未經雙方授權,無權變更和修改合同。
6.1.3供貨方技術人員代表供貨方,完成合同規定有關設備的技術服務,指導、監督設備的安裝、調試和驗收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