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生態環境部等七部委出臺的《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等部門出臺的《安徽省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工作方案》要求,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協同推進減污降碳。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習近平*對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把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總抓手,按照“突出協同增效、強化源頭防控、優化技術路徑、注重機制創新、鼓勵先行先試”的原則,錨定碳達峰碳中和的目標愿景,統籌推進“減污、降碳、強生態”,提升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融合度,以碳達峰行動進一步深化生態環境治理,以生態環境治理推進高質量達峰,實現環境效益、氣候效益、經濟效益多贏。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減污降碳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點區域、重點領域能源結構優化、產業結構調整、綠色低碳發展取得明顯成效,全市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力爭下降13.5%。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累計達到3654噸、227噸、6462噸、845噸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進一步下降,努力形成若干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減污降碳協同度有效提升,為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
到2030年,減污降碳協同能力顯著提升,助力實現碳達峰目標,碳達峰與空氣質量改善協同推進取得積極成效;水、土壤、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領域協同治理水平顯著提高。
(三)加大源頭防控力度
1.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落實國家、省減污降碳分類指導政策,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和用途管控要求,將碳達峰碳中和要求納入“三線一單”分區管控體系,實施差別化管控措施。(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等。各縣區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區管委會、亳蕪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縣區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區管委會、亳蕪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落實皖北地區“四化同步”發展要求,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大力推進過剩產能退出。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2.嚴格生態環境準入管理。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認真執行《安徽省“兩高”項目管理目錄(試行)》,嚴格審查項目是否符合產業政策、產業規劃、“三線一單”、規劃環評等要求,是否依法依規落實產能置換、能耗置換、煤炭消費減量替代、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等政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等)按照國家設定的項目準入類別,引導產業向“專精特新”轉型,提高“畝均效益”。嚴禁新增鋼鐵、焦化、煉油、電解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等產能。(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等)完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將溫室氣體排放管控納入環境影響評價管理。(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3.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大力發展綠色低碳能源,爭創能源綜合改革試點。原則上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引導新改擴建工業窯爐采用清潔低碳能源。到2025年,散煤基本清零。同步推進“減煤增氣”,優化天然氣使用方式。(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等)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有序推進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到2025年,煤炭消費完成省下達的目標任務。(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有序建設環境友好型集中連片風電項目,發展生物質能和其他新能源,壯大清潔能源產業,推進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提高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推動源網荷儲一體化系統建設。到2025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499.45萬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8%左右。(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
4.加快形成綠色生活方式。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擴大綠色低碳產品供給和消費,加快綠色產品推廣。(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深入推進重點領域綠色創建行動,到2025年,90%的市級和70%的縣級黨政機關達到節約型機關標準,(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綠色學校創建比例達85%以上,(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力爭創建1-2家綠色商場,(責任單位:市商務局)60%以上城市社區達到綠色社區創建要求,(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力爭60%以上城鄉家庭初步達到綠色家庭創建標準(責任單位:市婦聯)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綠色建筑面積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不低于70%。(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積極參與長三角區域“碳普惠”機制聯動建設。(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
(四)聚力攻堅重點領域
5.推進工業領域協同增效。實施綠色制造工程,推廣綠色設計,探索產品設計、生產工藝、產品分銷以及回收處置利用全產業鏈綠色化,加快工業領域源頭減排、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綜合利用全流程綠色發展。推進工業節能和能效水平提升。(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等)依法實施“雙超雙有高耗能”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引導企業開展深度技術改造。(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落實)鼓勵重點行業企業探索采用多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協同控制技術工藝,積極推動碳捕集、利用與封存在工業領域應用。(責任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等)
6.推進交通領域協同增效。大力發展多式聯運,實施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創建。推進大宗貨物“公轉鐵”和“公轉水”,進一步優化調整運輸結構。(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等)加快加氣站、充電站(樁)等配套設施建設,滿足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發展需求。(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落實)到2025年,新增及更新的城市公交車新能源及清潔能源車輛比例不低于80%。(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提高城市寄遞物流車輛使用新能源車比例,到2025年,新增城市物流配送車輛新能源比例超過50%。(責任單位:市郵政管理局)全面實施船舶第二階段排放標準,加快推進碼頭和船舶岸電系統改造,推動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常態化。(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供電公司等)按國家、省要求實施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7.推進城鄉建設協同增效。優化城鎮空間布局,合理控制城鎮建筑總規模,加強建筑拆建管理,提高綠色建筑比例。實施城鎮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節能改造專項行動,積極開展建筑屋頂光伏行動,推進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建設。適時開展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重點城市建設。加快工業余熱供暖規?;l展,引導各縣區因地制宜推進熱泵、燃氣、地熱等清潔低碳取暖方式。實施綠色高效制冷行動,大幅提升制冷系統能效水平。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30%以上,各縣區裝配式建筑面積占當年新開工建筑面積的40%以上。新建工業廠房、公共建筑太陽能光伏應用比例達50%以上。(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中統籌考慮減污降碳要求。(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
8.推進農業領域協同增效。協同推進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節能減排與污染治理。深入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加強種植業面源污染防治,推廣優良品種和綠色高效栽培技術,提高氮肥利用效率。加快構建現代養殖體系,提高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水平,推進水產綠色健康養殖,主產區規模水產養殖尾水實現達標排放或循環利用。在農用農業領域大力推廣生物質能、太陽能等綠色用能模式,嚴格落實秸稈禁燒,強化秸稈綜合利用,加快綠色高效農機應用推廣,研發增匯型農業技術,促進農業固碳增效。到2025年,實現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化肥利用率達到43%以上,全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95%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農膜回收率提高到85%。(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等)
9.推進生態建設協同增效。深入開展“四旁四邊四創”國土綠化提升行動,持續增加森林面積和蓄積量,適時開展林業碳匯生態補償機制試點研究,到2025年,森林覆蓋率不低于15.6%,森林蓄積量達到800萬立方米。加大對全市各國家級與省級濕地自然公園、渦河、西淝河、北淝河等為中心的重點生態功能區內濕地生態系統與森林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力度,強化濕地用途管控,推行森林、草地、河流、湖泊休養生息。(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按要求推動縣域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與評估。(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等)推進重點區域生態修復。(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加強城市生態建設,完善城市綠色生態網絡,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城市生態廊道和生態緩沖帶,優化城市綠化樹種,降低花粉污染和自然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優先選擇鄉土樹種。(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進一步提升城市水體岸線保護率,強化河湖生態流量管理。(責任單位:市水利局)研究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支持有條件的縣區爭創國家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統計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探索開展生態改善、環境擴容、碳匯提升等方面效果綜合評估,不斷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與凈化功能。支持鼓勵爭創國家和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
(五)持續優化環境治理
10.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協同控制。加大揮發性有機物(VOCs)與氮氧化物減排力度,統籌考慮治污效果和溫室氣體排放水平,一體推進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深度治理與節能降碳行動,按照國家、省部署,開展35蒸噸以上在用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推動水泥行業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引領性績效標準進行改造,實施玻璃、磚瓦等行業深度治理,開展火電等行業碳排放績效分級管理試點,探索開展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雙控”改造提升工程試點。VOCs治理優先采用源頭替代、廢棄溶劑回收利用等措施。推進大氣污染治理設備節能降耗,提高設備自動化智能化運行水平。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管理,逐步淘汰氫氯氟烴使用。推進移動源大氣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協同治理。(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等)
11.推進水環境治理協同控制。實施重點行業廢水循環利用提升行動,提升工業廢水循環利用水平,降低廢水排放量,探索工業廢水循環利用技術推廣新機制,推進新、改、擴建的產業園區用水系統集成優化。(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落實)積極開展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示范,在區域層面統籌再生水生產、調配、利用各環節,推動建立污染治理、生態保護、循環利用有機結合的治理體系。在重要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處、河流入湖口等流域關鍵節點,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等)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達25%以上。(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等)推進污水處理廠節能降耗,優化工藝流程,提高處理效率和污泥處置水平。探索開展城市污水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碳排放測算,優化污水處理設施能耗和碳排放管理。推行城市污水治理“廠、網、河”一體化建設與管理,在污水處理廠推廣建設太陽能發電設施。(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等)以資源化、生態化和可持續化為導向,因地制宜推進農村生活污水集中或分散式治理及就近回用。(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等)
12.推進土壤污染治理協同控制。科學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優先以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等方式開展第一階段調查。加強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防范新增土壤污染。合理規劃污染地塊土地用途,農藥、化工等行業重度污染地塊優先用于拓展生態空間。鼓勵綠色低碳修復,優化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技術路線,注重節能降耗。(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研究利用廢棄礦山、污染地塊等,因地制宜規劃建設光伏發電、風力發電等新能源項目。(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13.推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協同控制。適時建設“無廢城市”。(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建設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等)深入推進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建設,探索基于區域和固廢特點的產業發展路徑。(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等)大力推進垃圾分類和源頭減量,加強可回收物和廚余垃圾資源化利用,加強生活垃圾填埋場垃圾滲濾液、惡臭和溫室氣體協同控制,推動垃圾填埋場填埋氣收集和利用設施建設,開展填埋設施封場治理,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建設,2023年底前實現城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等)加強塑料污染治理,推動快遞、外賣行業包裝“減塑”。(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等)深化鉛蓄電池集中收集轉運試點,提升廢鉛蓄電池規范收集利用率。(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交通運輸局等)深化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培育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規范企業。(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六)積極探索模式創新
14.開展區域和城市減污降碳協同創新。立足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共保聯治,加快探索區域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有效模式,助力實現區域綠色低碳發展目標。探索城市減污降碳推進路徑。(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
15.開展產業園區減污降碳協同創新。鼓勵各類產業園區根據自身主導產業、污染物排放水平和碳排放水平,積極探索推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優化園區空間布局,大力推廣使用新能源,促進園區能源系統優化和梯級利用、水資源集約節約高效循環利用、廢物綜合利用,推動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垃圾焚燒設施升級改造。推動具備條件的省級以上園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16.開展企業減污降碳協同創新。積極支持電力、水泥等重點行業企業爭創國家減污降碳試點。鼓勵企業強化工藝改進、能源替代、節能提效、綜合治理等措施,有力促進大氣、水和固體廢物等多種污染物以及溫室氣體大幅減排,顯著提升環境治理績效,實現污染物和碳排放均達到行業先進水平。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適時開展企業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行動,努力打造一批“雙近零”排放標桿企業。(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等)
(七)強化支撐要素保障
17.加強協同技術研發應用。圍繞重點領域節能降碳和傳統產業綠色轉型需要,探索開展新型儲能、資源化利用、能效綜合提升等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進能源結構調整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責任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等)
18.健全減污降碳協同管理。依法落實國家關于碳排放交易管理和溫室氣體排放標準等規定,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加強對參與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企業、核查機構等責任主體的監管。研究探索統籌排污許可和碳排放管理,銜接減污降碳管理要求。(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等)
19.強化減污降碳經濟政策。落實綠色低碳投資項目和協同技術應用的財稅政策支持,建立減污降碳協同治理省、市、縣合力支持機制。(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大力發展氣候投融資和綠色金融,用好碳減排貨幣政策工具,探索建立貸款風險補償和擔?;?,采用貼息和綠色擔保獎補等方式,引導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加大對減污降碳的支持力度。(責任單位:人行亳州中心支行,配合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等)積極申報國家氣候投融資試點。(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人行亳州中心支行等)落實節能環保價格政策,強化階梯水價、電價、氣價運用,落實分時電價,實施差別化電價,嚴禁對高耗能、高排放、資源消耗型行業實施電價優惠。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綠色票據、碳中和債券等融資工具。(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人行亳州中心支行等)
20.提升減污降碳基礎能力。完善生態環境智慧監測體系,逐步開展溫室氣體監測,探索開展溫室氣體監測區域組網觀測。按照國家、省要求,適時將溫室氣體排放納入生態環境統計,開展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工作。依托移動源環保信息公開、達標監管、檢測與維修等制度,緊密對接國家、省政策,適時推進落實移動源碳排放核查、核算與報告工作。(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氣象局等)
(八)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堅決扛起責任,抓好貫徹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合力,系統推進相關工作。要明確時間目標,細化工作任務,確保減污降碳各項重點舉措落地見效。(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強宣傳教育。將綠色低碳要求、生態環境保護、應對氣候變化等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黨政領導干部培訓體系。加強干部隊伍能力建設,組織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業務培訓,提升相關部門、地方政府、企業管理人員能力水平。選樹減污降碳先進典型,引導全民積極履行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法定義務。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和應對氣候變化科普活動。利用六五環境日、全國低碳日等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向社會宣傳生態文明理念,完善公眾監督和舉報反饋機制,提高環境決策公眾參與水平。(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等)
(十)強化監督考核。統籌考慮減污降碳要求,逐步提升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環境質量指標分解協同度,將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市級生態環境相關考核,逐步建立體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要求的考核評價體系。(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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