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蝸居和蟻族的產生了住房制度的“夾心層”,商品房買不起,經濟適用房買不到,申請廉租房又不夠條件,對于眾多城市“夾心層”而言,“人人有住房”無疑是一個大難題。
在公平正義逐漸被整個社會作為價值取向的今天,未來包括廉租房、經適房在內的住房保障模式應更趨公平合理。或許*個發展方向是租賃型經適房,相對于現行的經適房出售方式,租賃方式可以根據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多少和變動情況,靈活調整保障資源分配的對象和租金水平。
同時租賃型經適房可以減弱整個保障制度的財富再分配功能,有效擠掉其中投資性和尋租行為,從而更加公平地配置保障資源。但租賃型經適房與其說是經適房,不如說它就是公共租賃住房或廉租房,只不過保障效果一步到位。
從各方面來看,人口法則所帶來的那些*的困難,很可能會促進而不是阻礙達到貧富均衡的一般目的。這些困難會刺激人們作出普遍的努力,從而形成無限多樣的處境和印象,而這從整體上說是貧富差距是在發展的。
一是期待目前有更公平住房保障方式取代經適房 來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5f00f1ee0100iyrn.html) - “人人有房住”還是“人人有住房”_羅傳銀_新浪博客 由于經適房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取消經適房的呼聲一直長期存在。有人認為,經濟適用房產權的制度設計在一開始就存在先天缺陷,很難持續。也有人認為,經濟適用房破壞了現有的市場機制,會誘發*和欺詐,關鍵是在技術上無法掌握一個人真實的財務狀況,無法保證其公平。 經濟適用房仍被視作住房保障的重要方式,但這個模式所發揮的保障功能與其產生的財富分配不公的副作用相比,或許是得不償失。經適房保障模式改革勢在必行。一部分保障職能可以被擴大覆蓋面的廉租房或公共租賃住房所取代,還有一部分保障職能則可以被共有產權住房所取代。 二是從制度上保證公共租賃房、廉租房、經適房相互對接,從“人人有房住”過渡到“人人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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