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深圳德隆泰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動態>>三大常用執行機構詳解,原理、特點、選型
執行器是接受調節器輸出信號對調節對象施加作用的裝置。通常用在驅動閥門等機械設備中。根據執行器使用的控制介質不同,可以分為:氣動、電動和液動執行器三種。按輸出位移的形式,執行器有轉角型和直線型兩種。按動作規律,執行器可分為開關型、積分型和比例型三類。按輸入控制型號,執行器分為可以輸入空氣壓力信號、直流電流信號、電接點通斷信號、脈沖信號等幾類。
氣動執行器及應用
氣動執行機構是以壓縮空氣為動力,實現對閥門的控制,具有結構簡單、動作可靠、性能穩定、維修方便、防火防爆,并且易于制成較大推力的執行機構、價格便宜、檢修維護簡單,對環境的適應性好等優點。缺點是實現控制必須敷設的氣源管道,對于雙作用的氣動執行器,斷氣源后不能回到預設位置;單作用的氣動執行器,斷氣源后可以依靠彈簧回到預設位置。氣動執行機構按照控制氣壓轉換成位移的方式不同,可分為薄膜式、活塞式和齒輪齒條式。
電動執行器在工業控制系統中是電動單元組合儀表中一個很重要的執行單元。電動執行器一般由控制電路和執行機構兩個在電路上*獨立的部分組成,可接收來自DCS 系統的控制信號,將其線性地轉換成機械轉角或直線位移,用來操作風門、擋板、閥門等調節機構,以實現控制。優點是能源取用方便,信號傳輸速度快,傳輸距離遠,便于集中控制,靈敏度和精度較高,與電動調節儀表配合方便,安裝接線簡單。缺點是結構復雜,平均故障率高于氣動執行機構,適用于防爆要求不高,氣源缺乏的場所。按照輸出的軸運動方式分為直行程和角行程兩種。
1.角行程電動執行器轉角<360 度角行程電動執行器輸出軸為角位移,用轉動力矩來表示執行機構作功能力的大小,輸出軸的轉動小于一周,即小于360 度,通常為90度實現閥門的啟閉過程控制。
直行程電動執行器輸出軸作直線運動,以其推力來表示執行機構作功能力的大小。
應用范圍:電動執行機構是以電動機作為動力的執行機構,在電廠熱力設備自動控制中得到廣泛的用。
液動執行器的缺點:
液動執行器的工作需要外部的液壓系統支持,運行液壓執行器要配備液壓和輸油管路,這造成液壓執行器相對電動執行器和氣動執行器來說,一次性投資更大,安裝工程量也更多,因此只有在較大的工作場合,DEH 系統,才使用液動執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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