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北京文達偉業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技術文章>>如何進行調節閥執行機構的選型
1、動力源的選擇
調節閥執行機構(以下簡稱調節閥執行器)要明確的就是動力源,通常調節閥執行器自動執行遠程控制信號的命令進行相應的動作,故而要給執行器配備適當的動力源。目前,調節閥執行器根據動力源不同分為:電動執行器、氣動執行器、液壓執行器三類。潔凈、干燥的儀表氣源是的動力源,可以適用于很多場合,尤其適用于有防爆需求的場合;電動執行器是比較通用的裝置;液壓驅動則可由一個中心系統提供動力,或者單有一個附在其上的動力源。
2、輸出扭矩的選擇和計算
調節閥執行器在選型的時候,閥體所需扭矩要計算好。為了使調節閥正常工作,配用的執行機構要能產生足夠的輸出力來保證高度密封和閥門的開啟。對于雙作用的氣動、液動、電動執行機構,一般都沒有復位彈簧。作用力的大小與它的運行方向無關,因此,選擇執行機構的關鍵在于弄清的輸出力和電機的轉動力矩。對于單作用的氣動執行機構,輸出力與閥門的開度有關,調節閥上的出現的力也將影響運動特性,因此要求在整個調節閥的開度范圍建立力平衡。
3、調節閥作用方式選擇
調節閥的作用方式只是在選用氣動執行器時才有,其作用方式通過執行機構正反作用和閥門的正反作用組合形成。組合形式有4種即正正(氣關型)、正反(氣開型)、反正(氣開型)、反反(氣關型),通過這四種組合形成的調節閥作用方式有氣開和氣關兩種。對于調節閥作用方式的選擇,主要從三方面考慮:1)工藝生產安全;2)介質的特性;3)保證產品質量,經濟損失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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