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特斯特檢測儀器有限公司:, 一儀器和材料 1 由電動機驅動的壓板式壓縮試驗儀壓板必須足夠大,以支持所選定尺寸(見7-1)的試片和導塊(4-3)不會伸出壓板外。壓板還應滿足 以下要求: — 平行度不大于1,1000; — 橫向竄動不超過0.05 mmo 試驗儀必須有一個用于測量和指示試樣能夠承受的大負荷的工具。 2 壓板移動的相對速度應在一恒定的范圍(12.5士2.5 )m m/mina 3 如果試驗儀依據梁撓曲的原理操作,那么試樣壓塌瞬間的撓曲度應在儀器所能測量的撓度量程 的2000^80%范圍內。 當壓板接觸到試片時,壓板應以(110士23)N/s的速度施加壓力。 4切樣裝置應能夠按7.1規定的要求切取試片。 國家技術*1997一06一26批準1997一12一01實施 GBJT 2679. 17一1997 可用帶鋸或刀切割夾具準備試片,這些裝置能制備出的試片的切割邊緣既沒有破損、又筆直且垂直 于紙板的表面。 5 帶鋸呈圓環狀,具有鋒利、無端(希望是圓圈或圓帶)的鋸刀。確保鋸刀與試片的支撐面呈900 角。 6 馬達驅動的雙刀型切刀具有平坦的、筆直的、平行的和剛磨鋒利的刀片,刀片厚度大約0. 5mm, 一面磨鋒利,其刀口斜角漸增大約3mm,使刀片平的側面彼此相對。這種切刀的刀片必須很好地保持在 一直線上。建議這種類型的切刀的刀片使用不超過50次。 7 其他:試片切刀的其他類型,如手動切刀與標準樣板一起使用,以便用于提供滿足7.1要求的試 片。 8導塊:兩塊矩形的、打磨平滑的金屬(或木頭)塊,其尺寸為40mm X 20mm。至少40mm長用于支撐 9 石蠟應采用熔點大約為52℃的石蠟。 10取樣 按GB 450取樣。在樣品上應能制出無任何機械劃痕的試片。 11溫濕處理 試樣按GB 10739進行溫濕處理。 了試片的制備 二試片的切取 用鋸或鋒利的刀片和標準樣板,以保證平行地切取。從樣品上切取瓦楞與寬度方向或與受力邊緣垂 1直的(在l Omm以內)矩形的試片(除非經協議雙方同意,至少切取10片)。其大小如下: 對 A 楞和雙瓦楞及三瓦楞的紙板類:(50.8士0.8 )mmX (50.8士0.8 )mm; 對 C 楞型:高(38.1士0.8)mmx寬(50.8士0.8 )mm; 對 B 楞型:高(32.0士。,8)mm X寬(50.8士0.8 )mmo 注:可采用能切出的大寬度和高度為50mm的切樣裝置。受力邊緣應彼此平行而且垂直于瓦楞的方向。 受力邊緣應切割得潔凈和筆直,經檢查的試片,確定無破損或明顯的纖維疏松。應能在一受力邊緣 無支撐的情況下豎放一試樣,然后在其頂部邊緣以一手指輕輕加壓,這時在底部切邊下不應有光線透 過。翻轉試樣以同樣的方法進行檢查。 試片的瓦楞和測試區域內應避免加工機械的壓痕、印刷和損傷。 2浸蠟 在每個受力邊緣(長度邊緣)浸入熔融的石蠟達6mm深,且保持其深度,用目測觀察,直至吸收的 GB/T 2679.17一1997 蠟超出6mm浸蠟線后移出。一般在(69-74)'C的熔融的石蠟中浸3s就足夠了。如果過快地移出,會降 低熔融石蠟的溫度。在浸蠟后立即用已經在(77-82)℃的熱盤上預熱過的紙巾吸干試樣的受力邊緣。 再對試樣進行溫濕處理2h,直至達到平衡。 注 3 按以下用石蠟浸演試樣的受力邊緣的步驟也是允許的。將受力邊緣放在一用石蠟飽和的襯墊上,例如已在(77- 82 )℃的熱盤上加熱過的紙巾.直至石蠟浸漬試樣達到6mm深。一般這種方法比浸蠟方法緩慢,因而可更好地控 制石蠟穿透試樣的深度,因在試樣中石蠟的移動是快速的。 4 涂蠟或簾幕涂布的試樣不應再進行邊緣浸蠟。 三試駿步驟 試驗應在與溫濕處理試樣相同的大氣條件下進行。 待試驗壓縮儀分開后,將一試樣的浸蠟受力邊緣放于下壓板的正*。在試片的兩側分別放一導塊 在下壓板上,導塊較大的面向上,以便使其端部與試片表面的未浸蠟部分接觸。這樣,試樣能夠保持垂直于壓板表面。測量儀器的零點應在帶導塊的情況下調節。以規定的加壓速度對試片施加壓力。當加到試片上的負荷達到50N且壓板的移動速度沒有改變 時,小心地從試樣的側面移開導塊,但不從壓板上拿下導塊。 繼續操作試驗儀,直至試樣壓壞?;?/span>者,若導塊沒放在壓板位置上,調整試樣的零點。這種情況下,導塊應該在試樣被牢固地支撐住時 馬上從壓板上移下(即從壓板上拿下)。 記錄大的壓力,以牛頓(N)表示。若已從壓力測量出撓度,讀出撓度,接近0.O lmmo 重復上述步驟測試余下試樣。 四計算 邊緣耐壓強度以N/m表示,按式(1)進行計算: R=F*10³/L 式中: R=垂直邊緣抗壓強度(N/M) F=大壓力(N) L=式樣長邊的尺寸(MM) 五精密度 同一試樣的兩個試驗之間的變化,主要取決于瓦楞紙板的結構,以下數據可作為本方法精密度的參考。 1 同一試驗室的儀器之間— 試驗的重復性 一定數量的瓦楞紙板并排四臺不同的測試儀同時測定,測定結果(10次測定的四個平均值)的變異 系數一般小于5000 2 不同試驗室之間— 試驗的再現性10 個試驗室間分別對同種瓦楞紙板進行測試,其變異系數小于120o01飛試驗報告試驗報告應包括下列項目: a)本標準的編號; b)試驗日期和地點; c)被測試產品的特征和說明; d)所用溫濕處理的條件; Gs/T 2679. 17一1997 e)所用切樣工具及試片的尺寸; f)重復試驗的次數; B)所有重復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以kN/m表示,取三位有效數字; h)重復試驗結果的標準偏差及變異系數,kN/m,至0.0 5; 0與本標準規定程序的任何偏離或可能影響結果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