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切克為您盤點那些不能放入高低溫試驗箱的樣品
閱讀:33發布時間:2021-11-16
高低溫試驗箱在環試行業里是極為常見的,不過,你真的用對高低溫試驗箱了嗎?要知道,有很多樣品是不能放在試驗箱里做試驗的,同時,使用高低溫箱還有許多注意事項是我們不得不知道的。下面由上海林頻股份有限公司技術工程師總結的注意事項詳情如下:
(1)高低溫試驗箱不能用于試驗的物質:
1.可燃物:黃磷、硫化磷、,磷化石灰、鎂粉、鋁粉、亞硫酸氫鈉等;
2.易燃物:乙醛、氧化苯烯、二硫化碳及其它燃點不到-30℃的物質,氧化乙烯、丙酮、苯甲基乙基甲酮及其它燃點在-30℃以上而小于0℃的物質等;
3.爆炸物:硝化甘醇(乙二醇二硝酸酯)、(丙三醇三肖酸酯)、硝纖維素及其它爆炸性的硝酸酯類。
(2)高低溫試驗箱試驗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在操作過程中,除非有必要,請不要打開箱門,否則可能導致高溫氣流沖出箱外或箱門內側依然保持高溫,造成燙傷,甚至高溫空氣可能觸發火災報警,產生誤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