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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導讀: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規范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制定《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指南》,2022年4月1日實施。
《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指南》規定了工業企業設備與管線組件密封點揮發性有機物泄漏檢測與修復的項目建立、現場檢測、泄漏修復、質量保證與控制以及報告等技術要求。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訂。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青島中石大環境與安全技術中心有限公司、中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本標準生態環境部2021年12月21日批準、2022年4月1日起實施。
規范性引用文件
GB 18871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
GB 30871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
GB 37822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
GB/T 11651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
HJ 733泄漏和敞開液面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檢測技術導則
AQ 3028化學品生產單位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規范
WS/T 765有毒作業場所危害程度分級
泄漏點:符合排放標準規定泄漏認定條件的密封點。
泄漏檢測與修復:通過常規或非常規檢測手段,檢測或檢查密封點,并在一定期限內采取有效措施修復泄漏點,對工業生產全過程物料泄漏進行控制的系統工程。
泄漏認定濃度:在密封點規定的檢測位置測得的,表示有 VOCs 泄漏存在,需采取措施進行控制的濃度限值(基于經參考化合物校準儀器的示值)。
常規檢測;采用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的
檢測儀器對密封點 VOCs 泄漏的定量檢測,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未做規定的,采用 GB 37822 規定的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儀進行定量檢測。
檢測環境條件:現場檢測應在儀器說明書規定的能正常工作的環境條件下實施。雨雪或大風天氣(地面風速超過 8m/s)不應進行室外檢測。
《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指南》適用于工業企業開展設備與管線組件、廢氣收集系統輸送管道組件揮發性有機物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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