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網 儀表標準】7月12日,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了《在運電子式交流電能表》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征求意見。
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重點管理計量器具民用四表有關管理規定,及JJG 596-2012《電子式交流電能表》國家檢定規程要求,我國民用電能表實行的是“首次檢定+到期輪換”的管理方式,即在網運行電能表需在8年到期全部更換。
隨著廣東電網公司智能電網的建設,電子式電能表逐步替代傳統的機電式電能表。2012-2020年間,廣東省共有4500余萬只電子式電能表(以下簡稱電能表)掛網運行,部分電能表已逐步達到8年輪換周期。隨著技術進步和制造工藝水平的提高,電能表的實際使用壽命普遍可以達到10年及以上,若還使用過去“一刀切”式的到期輪換方式,將造成極大的資源浪費,與當前倡導的創建資源節約型社會不符。
為了加強對在運電能表的質量管控,提升運行電能表計量異常處理的能力和效率,將電能表“到期輪換”轉變為“狀態更換”,確保電能計量準確、公正,編制本規程。
本規程為首次發布。本規程依據國家計量技術規范JJF 1001-201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JJF 1002-2010《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編制。
本規程是以JJG 596-2012《電子式交流電能表》、GB/T 17215.211-2006《交流電測量設備 通用要求、試驗和試驗條件 第11部分:測量設備》、GB/T 17215.321-2008《交流電測量設備 特殊要求 靜止式有功電能表(1級和2級)》、GB/T 17215.322-2008《交流電測量設備 特殊要求 靜止式有功電能表(0.2S級和0.5S級》為基礎制定的。
依據JJF 1002-2010《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本規程在組織架構上包括:引言、范圍、術語、概述、計量性能要求、通用技術要求、計量器具控制和檢定等內容。
本規程適用于由電網企業、社會化售電公司集中管理的在運行電子式交流電能表的在線檢定、批抽樣檢定。
適用于臨近檢定周期電能表(含電能表批),根據檢定結果調整其檢定時間間隔。本規程不適用于機電式交流電能表的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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