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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10月18日,全國聲學計量技術委員會發布了《次聲
傳感器校準規范(耦合腔比較法)》征求意見稿,現開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段為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1月20日,意見反饋郵箱fxj@nim.ac.cn。
次聲傳感器是次聲信號測量的基本器件,其聲壓靈敏度量值的準確可靠是次聲技術廣泛應用的基礎和前提,對重大自然災害的有效預測、次聲暴露標準的制定和次聲污染的防控、核爆監測和軍事偵查的可靠性、醫用診療和麻醉劑量的準確性至關重要。根據不同次聲應用的典型信號特征,除地震預警外,次聲傳感器聲壓靈敏度的校準頻率范圍應覆蓋0.01 Hz~20 Hz。隨著我國次聲監測系統裝備規模的不斷擴大,次聲傳感器的量值溯源需求逐漸凸顯,尤其對低于0.1 Hz的甚低頻段、支持高精度原位校準的扁平化量傳需求非常迫切,如核爆監測的頻率范圍為0.02 Hz~4 Hz。
目前我國空氣聲聲壓基準的頻率下限已拓展至2 Hz,標準傳聲器在低至0.1 Hz或更低頻段尚沒有國內外法規和量值傳遞手段,隨著次聲傳感器溯源需求的不斷增長,基于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及參與起草單位在激光活塞發聲器法標準次聲源及次聲傳感器校準方面的技術積累,共同制定本規范,以期推動我國次聲傳感器的標準化及技術發展、支撐我國次聲監測系統的裝備及應用。
本規范依據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給出的規則和格式編制。
由于次聲傳感器校準尚未有標準可依據,本規范編制過程中主要參考標準IEC 61094-4: 1995《電聲學測量傳聲器第4部分:工作標準傳聲器規范》、IEC 61094-5: 2016《電聲學測量傳聲器第5部分:工作標準傳聲器聲壓校準的比較法》、JJG 1019-2007《工作標準傳聲器檢定規程(耦合腔比較法)》制定。
本規范的校準項目包括次聲傳感器的聲壓靈敏度級及頻率響應、參考頻率處的總諧波失真。
依據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本規范內容包括引言、范圍、引用文件、術語和計量單位、概述、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校準結果表達、復校時間間隔以及附錄等內容。
本規范為發布。本規范適用于次聲傳感器的耦合腔比較法校準。(詳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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