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網 企業風向標】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發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對高通公司壟斷行為責令整改并罰款60億元》的通告。高通支付9.75億美元罰款進行和解,創造了中國反壟斷罰款的高紀錄。此外,發改委還要求高通對中國的智能手機授權做出多項調整。至此,歷時16個月的高通反壟斷案調查畫上句號。
發改委啟動調查 3大行為判定高通壟斷
2013年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舉報啟動了對高通公司的反壟斷調查。在調查過程中,國家發展改革委對數十家國內外手機生產企業和基帶芯片制造企業進行了深入調查,獲取了高通公司實施價格壟斷等行為的相關證據,充分聽取了高通公司的陳述和申辯意見,并就高通公司相關行為構成我國《反壟斷法》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進行了研究論證。
經調查取證和分析論證,高通公司在CDMA、WCDMA、LTE無線通信標準必要許可市場和基帶芯片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了以下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一是收取不公平的高價許可費。高通公司對我國企業進行許可時拒絕提供清單,過期一直包含在組合中并收取許可費。同時,高通公司要求我國被許可人將持有的相關向其進行免費反向許可,拒絕在許可費中抵扣反向許可的價值或提供其他對價。此外,對于曾被迫接受非標準必要一攬子許可的我國被許可人,高通公司在堅持較高許可費率的同時,按整機批發凈售價收取許可費。這些因素的結合導致許可費過高。
二是沒有正當理由搭售非無線通信標準必要許可。在許可中,高通公司不將性質不同的無線通信標準必要與非無線通信標準必要進行區分并分別對外許可,而是利用在無線通信標準必要許可市場的支配地位,沒有正當理由將非無線通信標準必要許可進行搭售,我國部分被許可人被迫從高通公司獲得非無線通信標準必要許可。
三是在基帶芯片銷售中附加不合理條件。高通公司將簽訂和不挑戰許可協議作為我國被許可人獲得其基帶芯片供應的條件。如果潛在被許可人未簽訂包含了以上不合理條款的許可協議,或者被許可人就許可協議產生爭議并提起訴訟,高通公司均拒絕供應基帶芯片。由于高通公司在基帶芯片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我國被許可人對其基帶芯片高度依賴,高通公司在基帶芯片銷售時附加不合理條件,使我國被許可人被迫接受不公平、不合理的許可條件。
國家發展改革委認為,高通公司的上述三大行為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阻礙和抑制了技術創新和發展,損害了消費者利益,違反了我國《反壟斷法》關于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和在交易時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的規定。
高通“認罰” 60億刷新反壟斷罰單記錄
針對這一處罰,高通總裁DerekAberle說:“盡管終達成的解決方案中,也有一些讓我們感覺失望的方面,但發改委接受了我們的整改計劃,并用行政決定的方式公布了出來。調查終結后,高通能夠積極的參與到中國3G/4G技術普及的浪潮中來。”DerekAberle表示,高通將持續增加中國的投資與投入,增強與中國半導體行業及上下游的關系。
60.88億元,是中國目前反壟斷的大一筆罰單,對此DerekAberle稱該罰款金額是按照國家發改委認定的,高通2013年(自然年度)在中國市場的收入乘以8%得出的。此外,高通的整改方案,只適用于中國被許可人提出的,關于3G和4G標準的要約。
這筆天價罰款刷新了發改委反壟斷罰單紀錄,是2014年全年發改委反壟斷罰金總額的三倍多。對此,國家發改委表示,主要是因為高通壟斷行為性質嚴重、程度深、時間長。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監察與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說:“罰款目的是恢復這個領域的競爭秩序,而不是打垮任何企業。過去高通的行為抑制了他人的創新”。
此外,國家發改委還在通告文章中寫道:在反壟斷調查過程中,高通公司能夠配合調查,主動提出了一攬子整改措施。這些整改措施針對高通對某些無線標準必要的許可,包括:(1)對為在我國境內使用而銷售的手機,按整機批發凈售價的65%收取許可費;(2)向我國被許可人進行許可時,將提供清單,不得對過期收取許可費;(3)不要求我國被許可人將進行免費反向許可;(4)在進行無線標準必要許可時,不得沒有正當理由搭售非無線通信標準必要許可;(5)銷售基帶芯片時不要求我國被許可人簽訂包含不合理條件的許可協議,不將不挑戰許可協議作為向我國被許可人供應基帶芯片的條件。高通提交的一攬子整改措施滿足了本機關決定和整改的要求。高通公司同時表示,將繼續加大在我國的投資,謀求更好的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對高通公司在我國持續投資表示歡迎,并支持高通公司對使用其受到保護的技術收取合理的費。
手機成本下降 國內市場活力有望激活
有業內人士稱,高通目前是大的移動芯片提供商,使用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及中國電信信號的手機都涉及到高通的芯片與問題。在截至2014年9月28日的財年中,高通營收265億美元中的約一半來自中國,而高通大部分的盈利來自授權部門的高盈利率收費。
消費者購買的每一部手機,里面都包含涉及高通的兩部分費用:通訊芯片硬件費用;授權費。假如一部手機售價2000元,根據此前的條例需要支付合計250元左右的費用。在更改為整機售價的65%作為基準之后,需要收取200元左右的費,雖然這個條例也可能會根據不同型號的手機有所調整,但高通每部手機的授權費用將平均削減20%左右。照此推算,高通在中國市場的授權費用每年會少收入2億美元至3億美元(約合12.5億元人民幣到18.74億元人民幣)。這將使得國產手機成本再度下降,有助于其市場競爭。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坦言,在技術方面國產手機廠商仍處于劣勢,未來發展仍面臨巨大的壓力。酷派副總裁曹井升就表示,高通壟斷性的商業模式是由于芯片技術先進性所導致,中國廠商與其差距仍然比較大,在反壟斷罰單之后,國內廠商還是需要加快核心技術的發展,否則反壟斷只會淪為拖慢技術發展的累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