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為了徹底治理化工項目造成的環境污染,國家要求各地建設化工聚集區時,要將化工項目集中到一起,以便于集中治理環境污染。專家建議,在配套設施方面,化工儀器的基礎設施要堅持環保優先,要建設集中的廢氣收集處理儀器設施和廢水收集處理設施。
為了徹底治理化工項目造成的環境污染,國家要求各地建設化工聚集區時,要將化工項目集中到一起,以便于集中治理環境污染。對于各地來說,如何規范建設和管理化工園區,成為需要重點考慮和面對的問題。有專家建議,各地在化工園區建設和管理中,應該從以下幾方面進行統籌考慮:
園區選址要合理。各地在化工園區選址時,要盡可能選擇遠離城市規劃區建設,要優先考慮在村莊的偏遠地帶進行建設,防護距離要盡可能遠,還要考慮風向問題,盡量選在城市的東部或西部。取水要在當地水資源的承受能力之內,要遠離當地飲用水水源地及水源補給區。考慮到化工項目的危險性,要與當地的主要河流、鐵路、公路主要交通干線、高壓輸電線路等留出一定的安全距離。
配套設施要完善。化工園區要堅持環保優先,高起點地建設配套的環保儀器基礎設施。要建設集中的廢氣收集處理儀器設施和廢水收集處理設施。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建設集中供熱系統。
入駐審查要嚴格。化工項目入駐園區前,要嚴格審查這一項目是否符合產業發展規劃,是否被列入淘汰名錄,是否屬于國家明令禁止的土小污染企業,其生產工藝是否先進,環保處理技術是否成熟等。對于屬于落后產能的、污染嚴重的土小企業,嚴禁其入內。
環評手續要齊全。園區建設前,要編制規劃環評,在規劃環評批復后入駐的每個化工項目,還要編制各自的環評文件,要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不能以規劃環評代替企業環評。
治污運行要穩定。化工園區必須要保證統一的污染處理設施和各項目的污染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做到穩定達標排放。堅決杜絕亂排亂放、超標排放行為,不能出現異味污染的現象。危險廢物的儲存和處置要規范,以確保環境安全。
清潔生產要推行。要堅持高科技、精細化、生態型、循環式的發展方向,優化產業結構,發展循環經濟,推進技術創新,全面推行清潔生產。應鼓勵相關企業加大技術改造投入,加速提檔升級步伐,加快引進資源利用率高、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技術和工藝設備,切實提高原料的綜合利用率和深度加工率。對化工園區內的企業,要實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提高企業的清潔化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