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自儀股份日前發布公告表示,與中國機械工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債權轉讓合同糾紛案一審結束。自儀股份作為該案被告敗訴,將償還原告本息額315.91萬元。
儀表網訊 自儀股份10日晚間發布公告表示公司于9日收到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中國機械工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訴公司一案一審,公司作為該案被告敗訴,被判償還原告本息額315.91萬元。
據公告,自儀股份被要求于上述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中國機械工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國家中央級基本建設經營性基金本息余額3,159,125.28元,并賠償對應利息損失,以及差旅費損失15000元。該案受理費35,436.34元,由原告負擔280元,被告負擔35,156.34元。
2012年6月,中國機械工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授權委托齊曉特至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起訴自儀股份,訴稱: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相關行政批復,自儀股份下屬企業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通過銀行委貸的形式獲取的中央級基本建設經營性基金貸款已轉為中國機械工業集團公司的國家資本金,后中國機械工業集團公司發文將上述國家資本金轉為中國機械工業建設總公司資本金,故起訴要求自儀股份歸還上述債務。
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受理后,以債權轉讓合同糾紛立案。自儀股份于2012年7月18日收到徐匯區人民法院傳票,委托上海譽嘉律師事務所田原、商瑜律師代理本案。
自儀股份表示,對本訴訟案件判決涉及的相關資產金額,公司將按《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計提資產損失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