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為依據,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2〕19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3〕1號)、以及《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3年北京市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所實際情況,制訂本辦法。
一、復試工作辦法
(一)資格審查
1、報名資格審查
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主要核查考生的報考信息、《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身份證(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交驗)、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加蓋檔案單位紅章)、外語四級或六級證書、獎勵證書等相關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復印件一份。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報名資格者,不予復試。
2、對考生身體狀況的審查
所有考生都必須在北京市體檢中心進行統一體檢。
(二)復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費用
參加復試人員交納復試費100元,繳費后因各種原因不能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
(四)調劑復試
安排調劑復試,遵循業務課相同或相近的原則。
1、調劑條件:
成績達到國家復試基本分數要求者,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2、調劑方式:
網上調劑:考生必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調劑信息”欄目報名調劑。考生憑網報時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網上調劑系統(公網網址:yz.chsi.com.cn,教育網址:yz.chsi.cn)填寫報考調劑志愿。未經調劑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一律不予承認。
(五)復試基本內容、形式及具體要求
1、復試內容包括以下四部分:
(1)外語聽力測試;
(2)外語口語水平測試;
(3)專業知識筆試:
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筆試科目為C程序設計;
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專業筆試科目為模擬電子技術及數字電子技術。
(4)綜合素質和能力的面試。
2、初試、復試成績各占綜合成績的50%,其中,復試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10%,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占綜合成績的5%,綜合素質和能力的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5%。復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六)復試時間、地點
4月16日上午8:30專業課筆試、外語聽力測試
4月16日下午13:00外語口語測試、綜合素質和能力的面試
4月17日上午10:00體檢,要求空腹。
(七)復試、擬錄取情況查詢
考生可以在復試前和復試3個工作日以后,登陸本所網站(http://www.riamb.ac.cn/)招生信息專欄,或者通過電話010-82285642查詢復試名單、復試成績及擬錄取情況。
(八)監督方式
招考期間,受理考生投訴的監督電話為:010-82285643;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2011年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為:010-82837219。
二、錄取
對參加復試的考生按初試和復試加權綜合成績進行名次排序,擇優錄取。復試結束后,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對擬錄取的考生所在單位發放政治審查函,經審查合格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考生按照錄取通知書上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人力資源部對其進行政治思想、業務、健康等方面的全面復查,如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