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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標準】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入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切實加強鉛、鋅工業大氣污染防治,促進全省空氣質量改善,河南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制定了河南省地方標準《鉛、鋅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工作。目前標準征求意見稿已編制完成,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郵箱:yjshps@163.com。
河南省屬于鉛鋅生產大省,目前行業產能可達375萬t/a。鉛鋅工業是工業發展的重要基礎產業,同時也是大氣污染物特別是重金屬排放的重點行業。為控制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2019年河南省發布了《河南省工業大氣污染防治6個專項方案的通知》(豫環文[2019]84 號),其中工業爐窯污染防治方案中規定鉛鋅工業煙氣顆粒物、SO2、NOx 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mg/m3、50mg/m3、100mg/m3;2022年3月生態環境部頒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的意見》(環固體〔2022〕17 號),進一步強化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控制及治理要求,同時確定重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為重金屬控制重點行業;2022年7月河南省發布了《河南省進一步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工作方案》(豫環文〔2022〕90 號),該工作方案結合河南省重金屬污染防治現狀對鉛鋅冶煉行業提出了“加快制定河南省鉛鋅冶煉等涉重金屬排放建設項目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強生產車間低空逸散煙氣收集處理,有效減少無組織排放”等要求。
現行標準不能適應河南省鉛鋅工業實際排放情況。目前,河南省鉛鋅工業中原生精礦、含鉛鋅廢物混煉產能占比日漸增大,該類生產線如執行《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6-2010),則污染因子控制不全面;執行《再生銅、鋁、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4-2015)則會出現標準執行不規范的問題;在執行《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基礎上參照執行《再生銅、鋁、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又會帶來標準交叉執行的問題;現行標準限值較寬泛,同時缺少對氨法脫硝對氨逃逸的控制、未明確各無組織廢氣的收集治理措施等問題,不能滿足現有環保管理的要求。綜上,目前有必要制定符合河南省鉛鋅工業污染排放控制、環境管理需求的地方標準(河南省《鉛、鋅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鉛、鋅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以及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
本標準適用于鉛、鋅工業的大氣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鉛、鋅工業企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后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標準不適用于鉛、鋅壓延加工工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也不適用于附屬于鉛、鋅工業企業的非特征生產工藝和裝置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污染物監測要求:
1.一般要求
1.1 企業應按照有關法律、《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和 HJ 819、HJ 854、HJ 878 等規定,建立企業監測制度,制訂監測方案,對污染物排放狀況及其對周邊環境質量的影響開展自行監測,保存原始檢測記錄,并公布監測結果。
1.2 企業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按有關法律和《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
1.3 企業應按照環境監測管理規定和技術規范的要求,設計、建設、維護永久性采樣口、采樣測試平臺和排污口標志。
1.4 大氣污染物監測應在規定的監控位置進行,有廢氣處理設施的,應在處理設施后監測。根據企業使用的原料、生產工藝過程、生產的產品等,確定需要監測的污染物項目。
2.監測采樣與分析方法
2.1 排氣筒中大氣染物的監測采樣按 GB/T 16157、HJ/T 397 執行。對于排放強度間歇性變化的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監測時段應涵蓋其排放強度大的時段。
2.2 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的監測采樣按 HJ/T 55 的規定執行。
2.3 大氣污染物的分析測定采用表 5 所列的方法標準。本標準實施后國家發布的污染物監測方法標準,如適用性滿足要求,同樣適用于本標準相應污染物的測定。
實施與監督:
1.本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2.企業是實施排放標準的責任主體,應采取必要措施,達到本標準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3.對于大氣污染物排放,采用手工監測或自動監測時,按照監測規范要求測得的任意 1h 平均濃度值超過本標準規定的限值,判定為超標。
4.企業未遵守標準規定的措施性控制要求,屬于違法行為的,依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5.本標準中未作規定的內容和要求,按國家或地方相關標準執行。國家或地方標準嚴于本標準時執行國家或地方標準。
6.本標準實施后,企業排污許可證規定的要求寬于本標準的,應當在本文件實施之日前依法變更排污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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