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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標準】由浙江省輻射防護協會歸口、杭州湘亭科技有限公司聯合浙江省輻射環境監測站、常州環宇信科環境檢測有限公司起草的團體標準《沉降物中γ核素測量技術規范》已完成征求意見稿。根據《浙江省輻射防護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為保證標準的科學性、嚴謹性和適用性,現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郵箱:2102701967@qq.com。
核電廠是浙江省重點監管的核與輻射設施,沉降物中γ核素是核電廠輻射環境質量狀況及其變化趨勢的重要體現指標之一,γ核素分析還涉及到放射衛生防護、輻射防護儀器、勘探采礦和工藝監測核儀器、核探測器、通用核儀器、實驗室基礎設備、輻射防護監測與評價。國內目前沒有沉降物中γ核素的分析的技術規范,浙江省也沒有相應的地方標準,沉降物中γ核素分析是浙江輻射環境質量監測方案一項重要生態環境監測指標,浙江輻射監測機構也在一直監測該項目,并形成了可復制可實踐的分析方法,現已具備開展技術規范的制訂工作的基礎和能力。
《沉降物中γ核素監測技術規范》對獨立、客觀、公正地反映核電廠周圍輻射環境質量狀況及其變化趨勢,監督核電廠流出物的排放情況,預測和預警核與輻射事件或事故有重要意義。同時能夠完善浙江省乃至我國生態環境監測分析方法,能引領浙江地方標準在國內率先落地實施,為國家標準制訂提供可參考的實踐經驗。
目前國內沒有現行的沉降物中γ核素相關技術規范,一般只參考 GB/T 11713-2015 規定的高純鍺γ能譜分析通用方法,不但無法獲得系統、完整、統一的信息,同時也未對沉降物中γ核素的采集、制備、保存和管理、測量方法、數據處理、質量保證、儀器刻度和不確定度計算等作出詳細的規定。在日常監測過程中缺少參考技術規范,急需出臺此類標準,規范常規監測與應急監測。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進行編制。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杭州湘亭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輻射環境監測站、常州環宇信科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本技術規范規定了空氣中沉降物γ核素分析測量的技術要求,包括樣品采集、樣品制備、樣品測量、數據處理、質量保證、儀器刻度和不確定度評估等主要流程。
本技術規范適用于核設施監督性監測和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的空氣中沉降物γ核素的分析測量,核與輻射事故(事件)的環境應急監測可參照執行。
方法原理:
將沉降物
收集器放置在地形開闊、周圍無高大建筑物和樹木的地方,根據實際情況加適量去離子水(或蒸餾水),放置一定時間收集樣品。將采集完畢的沉降物樣品轉移至專用容器,送實驗室處理,經過蒸發、烘干、研磨后得到待測樣品,再用高純鍺γ能譜儀分析測量。
儀器與設備:
1.高純鍺γ能譜儀。性能和技術指標除執行 GB/T 11713 的相關規定外,采用 P 型高純鍺探測器時,相對探測效率一般應不小于30%,也適合采用寬能型或井型高純鍺譜儀分析測量。
2.沉降物收集器。圓柱形集塵桶,其內徑一般不小于60cm,深度一般不小于50cm,材質為有機玻璃、玻璃鋼或陶瓷,底部平整或錐形,內壁光滑。
3.制樣設備。主要制樣設備有:烘箱 ,最高溫度大于250℃;電子天平,感量0.01g等。
4.輔助設備。其他常規輔助設備。
校準或內部校準:
每年或者核心部件維修后,應對儀器進行校準或者自校,檢定的參數至少包括:相對效率、分辨率(FWHM)、峰康比、本底計數率等。基本的方法是使用活度適當的 60Co 點源,置于探頭表面上方25cm處,循環測量若干組數據,用 1332.5keV 能量峰計算上述參數。
期間核查:
a) 儀器本底:每半年測量本底譜一次,其 40keV~3MeV 平均積分本底應小于 2cps(參考儀器的使用效率)。
b) 穩定性:每個測量周期記錄樣品譜的 40K 1460.8keV 峰中心道的道址,一般峰位漂移應在調試初始峰道的 1‰以內。
c) 分辨率:用 104Bq 量級 60Co 點源放置在探測器正上方,按能量分辨率測試要求,儀器分辨率應優于 2.5keV。對經過維修的探測器,分辨率變化最大不允許超過維修后指標的 10%。
d) 準確度:測量已知參考樣品的核素含量,比較測量值與已知參考值之間的偏差,對 238U 應在30%以內,對 137Cs 等核素應在 15%以內(測量時間 8 小時左右,刻度源 137Cs 總活度約幾十Bq,40K 總活度約幾百 Bq)。
e) 探測效率:儀器應按照 HJ 1149 中 12.2 章節進行儀器相對效率測量和繪制質量控制圖。
f) 其它性能指標應不低于出廠時的指標,如固有誤差、重復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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