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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標準】近日,國家標準計劃《智能工廠評價通則》編制完成并征求意見,時間截止到2023年6月20日。主要起草單位為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華東分院、東華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控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浪潮通用軟件有限公司、大連理工江蘇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質量認證中心、上海智能制造功能平臺有限公司等。
本文件以《國家智能制造標準體系建設指南(2021版)》的建設內容的“關鍵技術―—智能工廠”為依據,提出了從智能工廠的設計、生產、管理、物流等方面提出定性評價指標,同時,還從資源指標、技術指標、績效指標等3個方面提出了既涵蓋過程又涵蓋結果的定量評價指標。最后,提出了兼顧過程和結果的智能工廠評價方法。
本文件規定了智能工廠的評價內容,描述了智能工廠評價的方法,確立了評價程序。本文件適用于指導具有實際生產過程的制造業企業進行工廠智能化水平的自評價、自診斷以及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和第三方機構的智能工廠咨詢、診斷和評價工作。
智能工廠作為智能制造的重要載體,從2021年起,工業和信息化部已連續2年開展了智能工廠試點示范遴選,江蘇、山西、安徽等省市都在開展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的診斷和遴選工作,因此產業化需求旺盛,依托前期NQI專項的認證診斷工具,已為山西100多家企業提供了診斷服務。項目組中不僅有龍頭企業,也有不少中小企業積極參與標準研制,同時,標準編制過程中,應用標準在山西、蘇州、北京等地的診斷中進行了推廣應用。通過本文件的研制,將為各地智能工廠診斷和遴選提供技術支撐,促進地方和行業智能工廠的發展,實現智能工廠降本增效、低碳環保等目標。
智能工廠評價內容包括設計、生產、物流和管理等業務活動的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定性和定量指標可根據行業屬性、經營規模進行裁剪。其中,設計業務活動包括產品設計與仿真、工藝設計與仿真等子活動;生產業務活動包括生產計劃、生產執行、質量管控、設備運維等子活動;物流業務活動包括倉儲、物流等子活動;管理業務活動包括采購、銷售、資產、能源、安全和環保等子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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