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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文件】為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2〕15號)各項要求,切實做好甘肅省新污染治理工作,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甘肅省生態環境廳組織起草了《甘肅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下稱《方案》),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方案》指出,計劃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輪化學物質基本信息調查和首批優先評估化學物質詳細信息調查,開展一批化學物質的環境風險篩查。2024年年底前,發布《甘肅省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第一批)。到2025年,初步建立甘肅省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體系,形成一批新污染物治理試點示范。初步掌握甘肅省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生產、使用以及環境賦存情況。新污染物治理長效機制逐步形成,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
在完善制度建設,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機制方面,《方案》提出: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機制。建立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鄉村振興、商務、衛生健康、蘭州海關、市場監管、藥監等部門參加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門協調機制,定期召開廳際聯席會議,加強跨部門溝通協商,統籌推進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協調解決新污染物治理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加強部門間相關制度銜接和部門內部制度協同創新。加強部門聯合調查、聯合執法、信息共享。按照省負總則、市縣落實的原則,完善新污染物質治理管理機制,全面落實新污染物治理屬地責任,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和任務。成立省、市(州)兩級新污染物治理專家委員會,在調查、監測、篩查、風險評估與管控等方面為新污染物治理提供技術支撐。
建立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體系。按照國家新污染物調查監測任務安排,制定并實施甘肅省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試點方案。依托現有生態環境監測網絡,以甘肅省黃河流域、內陸河流域以及“一帶一路”重點城市為重點,在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典型地表水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典型市政
污水處理廠、典型工業企業或園區開展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試點。探索開展“一企一庫”(重點工業企業、尾礦庫)和“兩場兩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工業園區、礦山開采區)等污染源周邊的地下水的新污染物環境狀況調查、監測和評估,以及地下水環境管理數據和信息共享,探索建立地下水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及健康風險評估技術方法。2023年上半年,完成甘肅省新污染物調查監測試點方案。
動態發布、實施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全面落實國家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管控要求。適時開展管控措施的技術可行性和經濟社會影響評估,識別優先控制化學品的主要環境排放源,動態發布《甘肅省重點管控新污染清單》。在完成甘肅省管控任務的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市(州)研究提出本地區重點管控新污染物補充清單和“一品一策”管控措施。適時制(修)訂相關地方
標準。
在加強能力建設,夯實新污染物治理基礎方面,《方案》提出:加大科技支撐力度。在甘肅省科技計劃中加大對新污染物治理相關科研項目立項和支持力度。整合與發揮現有國家和省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生態環境科技創新與服務平臺功能作用,組建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省級重點實驗室,強化科技支撐保障。圍繞“篩、評、控”和“禁、減、治”,推進新污染物相關新理論和新技術研究和核心科技攻關,提升創新能力,推廣應用科技成果和先進技術。開展新污染物治理方面的地方標準征集,引導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開展地方相關標準研制工作。加大涉新污染物治理獎項評定支持力度。
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加強甘肅省新污染物治理的監督、執法和監測能力建設。以甘肅省現有的監測能力為基礎,加強新污染物監測儀器設備配置,提升非靶向等監測分析能力。廣泛深入開展新污染物治理政策宣貫和業務培訓、練兵等,加快補齊業務短板,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高效統籌行政執法資源,優化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推進執法裝備標準化建設。
此外,《方案》還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管執法;拓寬資金渠道;加強宣傳引導等四項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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