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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由山東大學主導編制的山東計量測試學會團體標準《光纖布拉格光柵應變
傳感器校準規范》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為提高標準編制的科學性、嚴謹性、實效性,根據《山東計量測試學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現公開征求意見。
應變是表征結構安全的重要指標,人們通常通過檢測結構的應變來評估一項工程的健康狀況。結構體受外界作用產生的應變過大,會使結構產生裂紋等損傷,進一步發展會導致結構的破壞,因此,應變傳感器對結構的應變進行長期、實時、動態的監測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布拉格光纖光柵應變傳感器具有應變靈敏度高、響應速度快、抗電磁干擾、體積小、易于安裝、可靠性高、使用壽命長等特點,還可以組成準分布式傳感器網絡,是一種極具發展潛力和應用價值的應變傳感器。目前布拉格光纖光柵應變傳感器已經被廣泛應用于水利電力、軌道交通、石油化工、智慧制造、航天航海、建筑工程等領域的應變監測和檢測。JJF 1469-2014《應變式傳感器測量儀校準規范》指出對應變測量儀的復校時間間隔不超過一年,因此,對其性能進行測試及關鍵參數的標定校準至關重要。目前,我國計量系統計量院僅對應變儀的電校準建有校準裝置,所依據的檢定規程為 JJG 623-2005《電阻應變儀檢定規程》,對于電阻應變計的指標評價編寫了 JJG 533-2007《標準模擬應變量校準器檢定規程》,其中采用千分表進行應變量值的測量,從測量精度以及對高低溫校準環境的適應性上,遠不能滿足目前的應用要求。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參考GB/T 7665—2005 傳感器通用術語;GB/T 13992—2010 金屬粘貼式電阻應變計;GB/T 18901.1—2002 光纖傳感器第1部分:總規范;GB/T 39347—2020 空間用光纖光柵傳感系統通用規范;JJF(通信) 035—2019 光纖布拉格光柵校準規范;JJF 1001 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JJF 1059.1—2012 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JJF 1189—2008 測長儀校準規范;JJF 1469—2014 應變式傳感器測量儀校準規范等規程。
本文件規定了光纖布拉格光柵應變傳感器的原理、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方法、校準結果表達、復校時間間隔、校準證書等內容。本文件適用于封裝形式為金屬封裝和柔性封裝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器的校準。
校準環境條件:
1.實驗環境:無加速度、沖擊與振動。2.實驗室溫度:20±5 με。3.室溫變化:≤1 με/h。4.實驗室相對濕度:≤80% RH。
儀器設備:
校準前準備:
a)將金屬封裝式或柔性封裝式光纖光柵應變傳感器對稱粘貼于等應力懸臂梁的等應變區域;
b)構建由電阻應變傳感器與電阻應變計組成的標準應變測試系統,由光纖光柵應變傳感器、光路系統耦合器、標準光波長計組成的光纖光柵應變傳感器中心波長測量系統;
c)預校準系統,在正式記錄測試數據前,通過應變加載裝置使等應力懸臂梁預變形三次,每次產生的應變量比校準所需最大應變量大10%,預校準后電阻應變計清零。
校準結果表達:
校準結果應在校準證書(報告)上反映,校準證書應準確、客觀的報告校準結果。校準結果用校準數據的形式給出,并給出測量不確定。校準證書(報告)應至少包括以下信息:a)標題,如“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b)實驗室名稱和地址;c)進行校準的地點(如果與實驗室的地址不同);d)證書或報告的唯一性標識(如編號),每頁及總頁數的標識;e)送校單位的名稱和地址;f)被校對象的描述和明確標識;g)進行校準的日期,如果與校準結果的有效性和有關時,應說明被校對象的接收日期;h)如果與校準結果的有效性和應用有關時,應對被校樣品的抽樣程序進行說明;i)校準所依據的技術規范的標識,包括名稱及代號;j)本次校準所用測量標準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說明;k)校準環境的描述;l)校準結果及其測量不確定度的說明;m)校準證書和校準報告簽發人的簽名、職務或等效標識,以及簽發日期;n)校準結果僅對被校對象有效的聲明;o)未經實驗室書面批準,不得部分復制證書或報告的聲明。
校準過程原始記錄格式參照附錄 A,推薦校準證書(報告)內頁格式見附錄 B,校準不確定度評定示例見附錄 C。
復校時間間隔:
由于復校時間間隔的長短是由儀器使用情況、使用者、儀器本身質量等因素所決定,因此送校單位可根據實際使用情況自主決定復校時間間隔,建議不超過12個月。更換重要部件、維修或對儀器性能有懷疑時,應對儀器重新校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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