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儀表網 儀表標準】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下達的計量技術規范制(修)訂計劃,歸口全國衡器計量技術委員會的《戮秤校準規范》和《電子螺旋秤校準規范》2項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的起草工作,現公開征求意見。
《電子螺旋秤校準規范》
電子螺旋秤是利用重力原理、以連續的稱量方式,與單速、多速或變速螺旋輸送機一起使用的并確定散狀物料流量及累計質量的螺旋輸送機型連續累計自動衡器。電子螺旋秤由承載器、
稱重傳感器、速度傳感器、累計指示裝置及控制系組成。電子螺旋秤適用于各種工業生產環境的粉體物料連續計量和配料。
電子螺旋秤國家計量標準已于2015年實施,但是目前尚無與其相應的國家計量校準規范和檢定規程。由于電子螺旋秤和電子皮帶秤在稱重原理上是相同的,均屬于連續累計自動衡器,皮帶秤中的皮帶運行的長度等同與于螺旋秤中的螺距和運行圈數的乘積,因此本規程標準的制定參考了OIML R50 《連續累計自動衡器》的國際建議。
工業生產中電子螺旋秤應用范圍很廣,被廣泛應用于建材、冶金、電力、化工等行業的粉體物料計量,為了保證行業生產安全及計量的準確可靠,制定電子螺旋秤國家計量校準規范是非常迫切的。
JJF 1071-2010 《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JJF 1001-201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JJF 1059.1-2012《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共同構成支撐本規范制定的基礎性系列規范。本規范參考了國際法制計量組織國際建議OIML R50-1 2014(E) 《連續累計自動衡器(皮帶秤)》Continuous totalizing automatic weighing instruments(belt weighers)、國家標準GB/T 31890-2015《電子螺旋秤》的部分內容。
本規范在編制格式上執行了JJF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主要內容包括九章節和四個附錄,,具體為:1.范圍、2.引用文件、3.術語和計量單位、4.概述、5.計量特性、6.校準條件、7.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8.校準結果、9.復校時間間隔、附錄A 電子螺旋秤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評定、附錄B電子螺旋秤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評定(示例)、附錄C電子螺旋秤校準記錄格式(示例)、附錄D電子螺旋秤校準證書內頁(示例)。
本校準規范給出了電子螺旋秤的校準條件、校準項目、校準方法及不確定度評定方法。本規范適用于各類電子螺旋秤的校準。
《戥秤校準規范》
戥秤是桿秤的典型代表,仍廣泛用于各個中藥店,是中藥配藥不可或缺的衡量儀器。戥秤的結構決定其很難在秤體(含秤砣)的任何部位固定標志,因此戥秤在“ 計量的安全性 ”和“計量法制標志”方面無法滿足現行JJG 17-2016《桿秤》檢定規程的要求,由于外觀檢查不合格,直接導致戥秤檢定不合格。其測量點選擇單一與實際使用不一致。但是它的輕便、可移動使用的特性,使得它在各中藥店及中藥房中應大量使用,到目前為止人們還沒有找到它的合適替代品。
由于戥秤在中醫配藥中的作用,使得它無法停用,目前計量部門只能參照桿秤的檢定規程開展校準,但此規程中的方法并不完全適用于戥秤的校準,因此,為了服務社會、保證量傳的準確性,制定戥秤的校準規范,延續戥秤計量歷史的傳承,滿足國內的實際情況,迫在眉睫。為了進一步規范戥秤校準市場,保障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因此制定戥秤校準規范非常有必要性。
本規范依據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JJF 1059.1-2012《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參考JJG 17《桿秤》、JJG 99《砝碼》、JJF 1181《衡器計量名詞術語及定義》中的部分內容,并結合戥秤的計量特性進行編寫。
本規范在編制格式上執行了JJF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主要內容包括九章節和四個附錄,,具體為:1.范圍、2.引用文件、3.術語和計量單位、4.概述、5.計量特性、6.校準條件、7.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8.校準結果、9.復校時間間隔、附錄A測量不確定度評定方法 、附錄B測量不確定度評定示例 、附錄C 校準原始記錄推薦格式、附錄D校準證書內頁推薦格式 。
本規范給出了戥秤的校準條件、校準項目、校準方法及不確定度評定方法和示例。本規范適用于各類戥秤的校準。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