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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5月9日,全國質量
密度計量技術委員會發布了《電子固體密度天平校準規范》征求意見稿,現面向全國公開征求意見。
電子固體密度天平的基本測量原理是依據阿基米德定律,先通過電子固體密度天平測量固體在空氣中的質量示值,再將該固體放置在已知密度值的介質中(純水)測量示值,由此即可在電子固體密度天平的顯示器上直接得到此固體的密度值。電子固體密度天平廣泛應用于化工、電子、橡膠、電線電纜、塑料、食品、機械、冶金等行業。
對于電子固體密度天平,國家目前尚無統一、明確的技術規范作為校準依據。為了實現國內電子固體密度天平的校準工作,滿足計量器具依法管理的要求,保障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因此制定電子固體密度天平校準規范十分必要,能有效地解決電子固體天平無校準依據的技術問題,為市場監督監督部門、生產制造企業和使用單位實施計量管理提供技術支撐。
本規范為首次發布。本規范根據JJF 1071《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JJF 100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JJF 1059.1《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規定的規則編寫。參考JJG 99 砝碼;JJG 1847 電子天平等技術文件編制而成。
根據JJF 1071《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本規范主要內容包括:范圍;引用文件;術語和計量單位;概述;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校準結果表達;復校時間間隔以及附錄A、B、C等內容。
校準環境條件:
校準應在穩定的環境下進行,須滿足如下要求:a)環境溫度:(205)℃,變化不大于2℃;b)相對濕度:85%,變化不大于15%;c)液溫與室溫之差不大于2℃;d)其它條件:校準時不得有影響校準結果的干擾源。
校準項目:
a)稱量示值誤差;b)密度示值誤差。
校準范圍:
a)質量:校準范圍為天平的空載至最大秤量,或依據客戶要求;b)密度:校準范圍選擇密度標準提供的校準點。
校準前的準備:
a)調整天平水平;b)天平通電、開機、預熱;c)校正天平。
校準結果表達:
校準結果應在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上反映。校準證書或報告應至少包括如下信息:a) 標題,“校準證書”;b) 實驗室名稱和地址;c) 進行校準的地點(如果與實驗室的地址不同);d) 證書或報告的唯一性標識(如編號),每頁及總頁數的標識;e) 送校單位的名稱和地址;f) 被校對象的描述和明確標識;g) 進行校準的日期,若與校準結果的有效性及應用有關時,應說明被校對象的接收日期;h) 如果與校準結果的有效性及應用有關時,應對被校樣品的抽樣程序進行說明;i) 校準所依據的技術規范的標識,包括名稱及代號;j) 本次校準所用測量標準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說明;k) 校準環境的描述;l) 校準結果及其測量不確定度的說明;m) 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簽發人的簽名、職務或等效標識,以及簽發日期;n) 校準結果僅是對被校對象有效的聲明;o) 未經實驗室書面批準,不得部分復制證書或報告的聲明。經校準的電子固體密度天平,發給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加蓋校準印章。
復校時間間隔:
客戶根據校準結果、使用頻次和使用條件等情況確定復校時間間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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